10月10日,福建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,犯罪嫌疑人欧某中出逃。10月18日,经警方通报,欧某中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自杀。警方通报显示,欧某中与包括受害人在内的三户邻居因土地、建房问题已经存在二十余年的矛盾纠纷。农村土地、建房中的产权权属不明,“四邻协议”效力不清等问题已然造成一系列基层治理矛盾,农村现代化转型阵痛突显。
这是一起民间纠纷恶化遇上基层干部治理不力而爆发的社会悲剧,也是一场从开始就不对等的失败共治。从土地与建房的纷争,到最后诉诸血腥的暴力,刀落之后,没有赢家。道德堡垒需要制度的保护,在整顿干部作风、疏通求助渠道的同时,富有人情的民间调节与个人需要坚守的道德法律底线同样不可或缺。
追溯案件缘由,干部的作风问题始终是本案的讨论热点。欧某中在微博上求助的帖文现今仍可查询,而当地政府官员是否注意到网站上的讯息,却仍然存疑——欧某中直接向官员反映的问题,被懒政怠政的干部以推卸责任的方式完全忽略。求助之路无处可寻,被害人一家又始终不愿签订建房协议。行政权力纵容村内霸凌,规则和势力都站在欺压者一方,让处于底层的欧某中不堪重负。至此,干部脱离群众,村民漠视法规,基层权力纵容恃强凌弱者,以此压迫更底层者,暴力的反抗一触即发。
然而,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当下,村民对宅基地的申请与使用属于合理权利。土地,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;住房,则是个体基本的生存需求。面对几乎不能保障生存的破旧工棚,欧某中对于土地与建房的请求合乎情理。但在他写满求助电话的烟盒背后,却是无数石沉大海的讯息。
当村民对土地的需求演化成激烈的矛盾冲突时,适当的调节机制必须及时介入。立足宅基地纠纷的民间调节机制未能及时建立,宗族乡里调和又破碎失灵,欧某中诉求的无人回应与制度保护的缺失带来深切的无助感。“内外交困”的情况持续数十年之久,他与被害人的纠纷如气球般不断膨胀,只需稍加施压,便会彻底爆发。
欧某中走投无路,实际上是社会帮扶机制的一次停摆。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疏通救助与申诉的渠道,让援助能够真正落地。“拉古迪亚拷问”中提到:“一个人为钱犯罪,这个人有罪;一个人为面包犯罪,这个社会有罪。”个体的悲剧需要引起社会大众的警觉。莆田重大刑案的悲剧,起于法律规则与社会力量的灰色地带中,土地纷争的无法化解,终于欧某中因无人援助而走向穷途末路,而这需要建立合理的社会帮扶机制,让民众的诉求得到合理的关怀和足够的重视。
值得警惕的是,纵然重整干部作风、协调帮扶机制确是当下迫切所需,但这并不意味着欧某中本人无罪。文明社会无需武侠小说里的快意恩仇,法律底线必须坚守,基层矛盾治理也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。
文/陈溶